第108章 百云城

类别:武侠仙侠 作者:湿伞来了字数:2140更新时间:22/04/19 00:53:03
    “你知道大陆上面那个职业对道路最熟悉吗?”丰磊问。

    “当然是佣兵了!”荀盛道。

    佣兵这行走南闯北的,哪里都要去,自然熟悉道路。

    “没错,佣兵是大陆上人数最多多的职业,同样也是对大陆最了解的职业,哪条路难走,哪条路危险,哪天路是捷径!基本上都是众多佣兵走出来的经验!”丰磊道。

    “老大的意思是,这些所为的安全大路,其实就是佣兵走出了经验,然后帝国才派人来修建的,对吧!”荀盛道。

    “没错,全大陆的道路,基本上都是在众多佣兵们的经验汇总下建造出来的。”丰磊自豪的说道。

    “是吗!”荀盛同样露出兴奋的笑容。

    却在心中吐槽:“你自豪个什么劲呀!跟你又没关系,那都是前人的经验,在那些国家来看,这功劳应该算是佣兵公会或者说是佣兵总部的才对。”

    “对了,我有一个问题一直想问你呀!”丰磊道。

    “你背后的背的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呀!剑不像剑,棍不像棍,更不是刀,是你的兵器吗?”丰磊问。

    “嗯!”荀盛道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弄了个这么奇怪的兵器啊!你不知道什么叫兵器越怪,死的越快吗!”丰磊吐槽道。

    “这是褚老大为我选!我感觉用的挺顺手的!”荀盛道。

    “褚哮?他帮你选的,我看他的品味和脑子快成正比了!”丰磊说道。

    “我觉得这把巨剑还不错,我用的挺顺手的!”荀盛道。

    “巨剑?你说你背后的玩意叫巨剑?剑一般走的都是轻巧灵变,你那玩意笨重无比,除了你之位估计没人会觉得它是剑!”丰磊道。

    “嘿嘿嘿嘿…”荀盛憨厚的挠头笑。

    “傻小子!你不准备换兵器了?”丰磊道。

    “嗯!这巨剑和我绝配!”荀盛道。

    其实,荀盛真的觉得这把剑和自己很相配!

    一开始,他其实也看不上这把剑,但现在却觉得这把剑和自己的命运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这把巨剑用材很考究,材料特别的珍贵,本来是想要炼制成一把为王者境界用的剑,可惜中途出错,结果炼制成为了这个样子。

    而荀盛自己呢?

    他天赋惊人,机遇也不错,有两部高级功法,算是个得天独厚之人。

    可是他活的却是一团糟,一事无成,只能眼睁睁的看着悲剧的发生。

    现在的他和这把巨剑一样,是个悲剧,他和这把巨剑是绝配。

    他觉得他得到这把巨剑是冥冥中的命运的安排,他想要和这把剑共同进步。

    荀盛不懂炼器之道,他决定以后一定要学习如何炼制兵器。

    荀盛他不死,早晚要成为强者的,而这把剑将会是他的一路相伴的朋友。

    到了晚上,今晚轮到了丰磊他们守夜。

    虽说这条路并不危险,但小心驶得万年船!该守夜还是要守的。

    在这里守夜并不枯燥,经过两个半月的时间,大家都熟悉起来了,在别人眼中,荀盛就是一个腼腆的少年,时不时的还会拿荀盛开开玩笑。

    荀盛每次都会被弄的哭笑不得,而丰磊他们则是哈哈大笑!

    就这样过了将近二十天左右,终于看到了这趟任务的终点站,百云城了。

    于板逢在前面,见目的地近在咫尺,大声的对后方说道:“兄弟门,马上就要到了,再加把劲!”

    “好的!”后方的佣兵有人回应道。

    而荀盛则是往后看去,往森宵帝国的方向看去,眼神深邃,心情复杂。

    “荀盛兄弟,你在看什么呢!快走吧!马上就要发钱了!”童安见荀盛望后面愣神,提醒道。

    荀盛瞬间回过神来道:“没什么,就是第一次离开森宵帝国,有些不适应!”

    “小兄弟,你就是太年轻了,多走动走动你就会明白,何为四海为家!”李图说道。

    “明白!”荀盛随口答应。

    这百云城是座不亚于枫间城的大城市!

    进入城市里面,于板逢依旧一路带头,直到把货物送到一处大院子,这才对所有佣兵说道:“各位,这里就是目的地了,在此,我先谢过给位,等会儿我会把钱发给大家的!”

    很快于板逢进入院子里面,拿出一大笔钱,分发给个个团队的负责人。

    丰磊把拿到的钱平均分给团队中的所有人。

    荀盛拿到钱后,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:“老大,这样好吗!我的实力最低,分的钱却和大家一样多,会不会不合适啊!”

    “没什么不合适的,大家都是兄弟,这趟任务又没危险,平分就平分,没人会觉得吃亏!”丰磊还没说话,赵乙建就提前开口了。

    “乙建说的没错,这是你该得的,拿去吧!”丰磊道。

    “那…好吧!”荀盛道。

    “钱拿到手了,大家自由活动吧!三天以后在百云城的佣兵公会集合!没问题吧!”丰磊道。

    “没问题!”大家异口同声的说道,很快大家就散去了。

    佣兵这行很危险,所为大部分的佣兵都养成了今朝有酒今朝醉的习惯。

    拿到钱不是先存起来,而是好好享受一番。

    百云城有是个大城市,里面好玩的,好看的数不胜数,像童安、丰磊这样经验丰富的佣兵,早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。

    留下荀盛一个人孤零零的走在大街上,不知道该干嘛!

    大街上虽然人声鼎沸,可荀盛的心很平静。

    没人的时候他不用伪装一自己,表情冷漠的看着周围的喧嚣。

    “咦!有人?”荀盛走了几条街,感觉背后一直有双眼睛在盯着自己。

    荀盛不知道背后之人到底是谁,就装作不知道,依旧在漫无目的闲逛!

    “靠,是木扬这个王八蛋!我都快把他忘了!他却依旧不肯放过我!”经过一个下午的闲逛,荀盛终于知道了跟踪自己人的身份,竟然是木扬。

    木扬他在寿林城的时候就盯上了荀盛,没想到再次相遇的时候,他还是不肯放过荀盛。

    在到百云城的三个月的时间,荀盛没和木扬说过一句话,荀盛都快把他给忘了,可他却还这样有毅力。

    “必须要有个了断!”荀盛冷酷的心想。只有千日做贼,没有千日防贼的!必须要以绝后患。